硅谷曾有一家研究家用血液检测设备的创业公司,虚报研究成果,蒙骗一众政商大佬,估值近百亿美元。
2015年,经调查记者John Carreyrou曝光,引发轰动。近年尘埃落定后,他将更详细的经过写成了《坏血》(Bad Blood)一书,再次引发讨论。最近好像还有相关的影片。
既然已经板砖珠玉在前,就让我完全避开重点,讲讲几个有趣的细枝末节。
一
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有个邻居,是个医疗领域的发明家。两家的关系还不错,尤其是创始人的母亲和发明家的妻子还是好闺蜜。
有一天,发明家从妻子口中听说了邻居家小孩开了个医疗领域的创业公司,心理很不是滋味——我待你家这么好,你明知道我是做这个领域的,居然不来请教我。
这简直像《天龙八部》中的马夫人,恼萧峰在洛阳百花会上见到她而没神魂颠倒,从而设计报复。
这位发明家的“计”一点都不亚于马夫人。他敏锐地预料到,等这家公司研制出了家用血液检测设备(现在看来这一天是不会到来了),肯定还会需要有个警报机制来通知医护人员。然后就申请了专利。
明人不做暗事,他不但在专利文件中明确提到这家公司,还在申请到专利的当天通知了这家公司,嚣张得很。
然而他没意识到的是,他的对手是一家价值百亿美元,一众大佬背书的公司。
这家公司聘请了世界上最贵的律师之一,对发明家提起了诉讼。发明家开始还积极应诉,最终不堪持久战的巨额花费,只能庭外和解,撤回专利。
二
再来讲讲这个律师。
他叫博伊斯(David Boies),可以算是当代最负盛名的律师之一。
他曾代表美国政府跟微软打了试图拆分Windows和IE浏览器的反垄断案,也曾在2000年代表戈尔跟小布什打了决定总统花落谁家的计票风波。
(虽然一平一负,但诸葛亮打的不也都是败仗吗?)
作为一家价值近百亿的创业公司,有钱请博伊斯这样的大佬是一方面,有足够的吸引力是另一方面。
博伊斯上了这艘船,还上得很彻底。
他不但接手了这个客户,还接受用股票代替现金,作为报酬。由此可见,他有多看好这家公司的前景。到最后,他甚至都成为了董事会一员。
老将出马,帮这家公司在各种争端中披荆斩棘,封住了好多质疑的口,一直到最终纸包不住火。
去年随着《坏血》的出版和公司的倒闭,整个闹剧才算是有了盖棺定论。
博伊斯除了对自己被称作讼棍(原文“thug”)有点不满外,不但觉得作者的评论挺公允,甚至称赞他的报道很出色。
即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,他当然还是得辩解一番。
他说,刚接手新客户的时候往往难以了解全部的真相,但当接手后了解了真相,出于忠实义务(duty of loyalty),不能半途退出。
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使然,并无可非议。然后他趁机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委屈。
他表示,作为一个律师,就是得把客户在公众前的形象,置于自己在公众前的形象之上。
这听着也挺正义凌然的。
但问题是,在这个事件中,他不止是律师,是投资者(忙活半天股票都打水漂了,心疼他一秒钟),他同时也是这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。
作为董事会成员,他是有义务替社会、替投资者监督公司管理层的。
也就是说,他的一个身份要他无条件维护管理层的利益,另一个身份要他监督管理层,这就很尴尬了。
所以说还是别让两个人同时掉进河里去比较好。
还有个小花絮。比尔·盖茨去年冬天在他的博客上推荐了《坏血》这本书。不知道他看到当年把他盘问得“生不如死”的博伊斯的这一遭遇,是什么样的心情呢?
关于这个话题,也许还会有三、四,就看大家的反馈了。